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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7 17:14:50 股吧网页版
7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了解一下,算算能省多少个税?
来源:理财周刊

  2025年度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作为一项可以为“打工人”谋得税收福利的措施,通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实打实地为我们节省大笔需要缴纳的税款,对于部分人来说,甚至还能获得一笔退税——因此,只要符合条件,建议每位“打工人”都进行填报与确认,为自己增添一些收入。

  目前,纳税人总共可享受7类专项附加扣除,分别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一项的扣除范围、标准、方式等都存在一些具体明细,这一回,我们就来详细做个探讨。

  项目一子女教育

  扣除范围:

  1.学前教育:子女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

  2.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扣除标准:

  2000元/每个子女/月

  扣除方式:

  1. 父母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 或父母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确定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项目二继续教育

  扣除范围: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

  扣除标准:

  1.学历(学位)教育期间400元/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

  1.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选择由父母或本人扣除;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由本人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所取得的相关证书需符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否则不予抵扣。

  项目三大病医疗

  扣除范围: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扣除标准:

  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方式:

  1.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配偶扣除;

  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若纳税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均发生了医疗费用支出,需要分别按照标准计算扣除。

  项目四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范围: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扣除标准: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1000元/月,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方式:

  1. 未婚:由本人扣除;

  2. 已婚:夫妻双方约定,可由其中一方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该项目的扣除福利,且该项目不可以与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同时享受。

  项目五住房租金

  扣除范围: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扣除标准: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1500元/月;

  2.除第1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1100元/月;

  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800元/月。

  扣除方式:

  1. 未婚:由本人扣除;

  2.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扣除;

  3.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可分别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住房,那么也算纳税人有自住房,不可享受此项抵扣;此外,此项抵扣不可与上一项“住房贷款利息”同时享受。

  项目六赡养老人

  扣除范围: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

  扣除标准:

  1.独生子女,3000元/月;

  2.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3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500元/月。

  扣除方式:

  1.独生子女,由本人扣除;

  2.非独生子女,可选择平均分摊、约定分摊、指定分摊,

  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如选择约定/指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一旦确定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项目七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扣除范围: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起算时间为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扣除标准:

  2000元/月/每个婴幼儿。

  扣除方式:

  1. 父母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 也可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确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最后还要提醒的一点是,与抵扣相关的材料,比如“继续教育”中的相关证书,“大病医疗”中的相关票据,“住房租金”中的租赁合同/协议等,也建议准备妥当,可在税务机构核查时提供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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