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6 18:37:50 股吧网页版
“蔬菜种业第一股”绿亨科技存多项违规,被北交所警示
来源:界面新闻


K图 870866_0

  12月24日,广东证监局公告称,对绿亨科技及三位董事长、总经理刘铁斌,现任董事会秘书肖代友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刘莹出具警示函。

  资料显示,绿亨科技成立于2004年9月,最初主要从事蔬菜种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7年2月16日,绿亨科技在新三板挂牌。次年通过重组置入实控人多家农药企业,进入农药制造业。当前,种子和植保也是绿亨科技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农药产品主要包括杀菌剂、除草剂和杀虫剂,蔬菜种子产品主要包括茄果、瓜豆、叶菜和鲜食玉米类种子。

  2022年12月,绿亨科技在北交所上市,同日从新三板摘牌。

  警示函显示,北交所上市后,绿亨科技主要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程序不规范、募集资金专户未及时注销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绿亨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拟募集资金3.73亿元,其中计划使用2亿元用于海兴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河北绿亨。但警示函显示,河北绿亨已于2023年7月更名,并于2023年8月完成股权变更,已非绿亨科技的全资子公司。2023年11月,绿亨科技公告将海兴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河北绿亨变更为绿亨科技,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将海兴项目实施主体变更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及时履行相关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后,2022年12月2日,绿亨科技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募集资金3.0亿元,当日全额转出用于投资“七天通知存款”产品,2022年12月6日全额赎回,但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未按规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此外,募集资金专户未及时注销。2023年9月,绿亨科技从北京农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全部资金1.67亿元,账户余额为0且未再使用,但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注销专户并公告。

  警示函还显示,绿亨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会计部门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结果,但实际并未执行有关要求。

  广东监管局表示,绿亨科技的以上行为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刘铁斌、肖代友和刘莹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由此对绿亨科技及刘铁斌、肖代友、刘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警示函中被提及的海兴项目也是当前绿亨科技在建的农药项目之一。绿亨科技冲刺北交所上市时在招股书披露,拟对“年产1000吨2-氯烟酸和2000吨3-氰基吡啶及8000吨农药制剂项目”和“南沙绿亨育种研究院基地新建项目”分别投入募集资金2亿元和5000万元。新建农药制剂项目投产后,将新增8000吨农药制剂产能。

  对于绿亨科技而言,农药业务营收占比约为60%,不过由于种子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所以二者贡献的利润大致相当。

  北交所上市后,绿亨科技明显加速了扩张步伐,逐渐加码肥料业务,从双主业转向农药、种子、肥料“三驾马车”并进的业务布局。

  在农药业务上,除前述的海兴项目外,近年来绿亨科技沧州蓝润项目也已投产,目前,沧州蓝润项目年产噁霉灵1000吨、氯溴异氰尿酸1000吨、双硫磷500吨、2-氯烟酸500吨及多个制剂品种合计5000吨。

  在种子业务上,绿亨科技的募投项目南沙育种研究院研发的小番茄品种已全面开展市场推广。

  与此同时,绿亨科技还正通过不断投资并购,于近两年收购了酒泉庆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湘妹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北京粒隆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延伸了种业产业链。此外绿亨科技还计划购买新三板公司康农种业部分股份,加强双方的战略合作。

  不过近两年,绿亨科技业绩表现一直不算理想。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22亿元,同比增长8.90%;归母净利润5137.83万元,同比增长7.48%;扣非净利润3639.82万元,同比下降20.26%。

  到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盈利能力仍持续下滑。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20亿元,同比增长7.12%;归母净利润为3249.45万元,同比下降28.74%;扣非归母净利润为3140.38万元,同比下降14.83%。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