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两企业因生产劣药、不合格超声波理疗仪被罚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公布的最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崇左市湘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因销售劣药紫草(批号:230901)、桂林吉威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超声波理疗仪被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崇左市湘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劣药紫草(批号:230901)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决定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没收劣药紫草(批号:230901)2.308kg,没收违法所得350.72元。
桂林吉威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超声波理疗仪(规格:JWS-818B,产品编号:CSB0037)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责令其立刻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不合格超声波理疗仪1台,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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