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6 16:57:00 股吧网页版
“五经普”结果发布:制造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达1亿人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陈泽云、王莉

  今天下午3时,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

  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介绍了普查的主要数据。

  二产三产法人单位达3327万个

  单位情况方面,202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327万个,比2018年末增加1148.1万个,增长52.7%;产业活动单位3636万个,增加1181万个,增长48.1%;个体经营户8799.5万个,增加2503.6万个,增长39.8%。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19.7万个,占30.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60.9万个,占13.8%;制造业404.9万个,占12.2%。

  按区域分,东部地区拥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1794.1万个,占53.9%,比2018年末下降2个百分点;中部地区733.4万个,占22%,提高1.4个百分点;西部地区637.2万个,占19.2%,提高0.6个百分点;东北地区162.3万个,占4.9%,占比与2018年基本持平。

  制造业从业人员占比高

  从业人员方面,2023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3亿人,比2018年末增加4574.8万人,增长11.9%,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7亿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6亿人,减少826.3万人,下降4.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6亿人,增加5401.2万人,增长25.6%。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8亿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8420万人。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亿人,占24.4%;批发和零售业5325.8万人,占12.4%;建筑业5117.2万人,占11.9%。

  按区域分,东部地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2亿人,占52.3%,比2018年末下降1.8个百分点;中部地区9890.7万人,占23.1%,提高1.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8632万人,占20.1%,提高0.8个百分点;东北地区1942.8万人,占4.5%,下降0.2个百分点。

  法人单位资产总额总计超1400万亿元

  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方面,从资产看,2023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39.1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252.1万亿元,第三产业1187万亿元。从负债看,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75.4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150.2万亿元,第三产业825.2万亿元。从营业收入看,2023年,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42.6万亿元,比2018年增长50.2%。其中,第二产业188.8万亿元,增长31.3%;第三产业253.8万亿元,增长68.3%。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从业人员达3615.9万人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方面,2023年末,全国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91.6万个,从业人员3615.9万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4万亿元。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6.2万个,从业人员1337.2万人,营业收入20.5万亿元;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7.4万个,从业人员151.9万人,营业收入4.2万亿元;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法人单位143万个,从业人员1460.9万人,营业收入14万亿元;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法人单位95万个,从业人员665.9万人,营业收入9.7万亿元。

  “战新”产业规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近10万个

  新兴产业方面,2023年末,全国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9.6万个,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2万个。

  全国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5.3万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5万亿元;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5万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7万亿元。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481.7万人年,R&D经费支出2.1万亿元。

  文|记者陈泽云王莉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