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来源:证券时报
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财政部12月25日发布《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福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试点地区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项目历史成交信息与市场调查情况,形成科学、完整、清晰的采购需求,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为供应商竞争报价提供基础。
《通知》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试点地区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有关内容。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规定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通知》强调,试点地区要充分认识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重要意义,更好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先行先试作用。(贺觉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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