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支持使用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将从2024年12月27日起实施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涉及公积金异地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降低贷款首付比例等。
通知提出,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支持缴存人在全国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可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切实减轻缴存人购房资金压力。
与此同时,畅通住房公积金异地提取机制,对缴存人在全国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不再限制购房地为缴存人及配偶的工作地及户籍地,购房后可直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此外,通知明确,降低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人购买住房,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20%。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