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委会提醒:购买医疗保险莫隐瞒既往病史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12月25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近日发布提醒表示,消费者如实告知自身的健康状况属于如实告知义务,是医疗保险合同关系建立的重要前提之一。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和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消费者在购买医疗保险产品时,应充分了解该保险的投保须知、保障范围、责任免除、权利义务等内容,做到明明白白买医疗保险,踏踏实实享保障。如实告知过往病史。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所以,消费者在投保时一定要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及过往病史,避免因此无法得到相应理赔。采取有效方式维权。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根据理赔指引办理相关理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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