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民航强国战略,巩固提升广州机场全方位门户复合型国际航空枢纽地位,促进广州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12月24日,16届90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2022—2023年,《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实施。为了确保政策的延续性,进一步提升政策精准性,广州对部分内容进行修订,针对客运和货运两部分,明确补贴对象和条件以及补贴标准。政策有效期一年。
据介绍,《若干措施》主要有10项内容调整。其中,在客运方面,删除客运航线执飞率要求,更为贴近航空公司执飞的实际情况;删除恢复定期国际客运航线补贴,按照新开通航线补贴标准给予航空公司更大支持;国际中转旅客补贴由原来仅对机场补贴调整为对机场和枢纽运营人补贴,发挥航空公司在中转旅客提升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加新开通东南亚航点补贴,强化优势航点覆盖区域;将新开通欧洲航点补贴标准上浮至美洲同一水平,激励航空公司拓展欧洲航线。
在货运方面,将欧美包机航班补贴标准由定班航班补贴标准的50%提升至100%,其他地区提升至80%,同时由原来仅允许包机人申请,调整为包机人和航空公司均可申请;将100吨以上全货机补贴标准由200万元/架提升至300万元/架,发挥大吨位全货机对地方经济的拉动作用;删除“新开通定期国内货运航线补贴”,集中力量拓展国际航线;对新开通定期国际货运航线,在原来要求运营50班次的基础上,增加运营航班数量达到100班次、150班次的,补贴限额上浮10%和30%两个标准,鼓励航空公司多执飞航班。
值得关注的是,新修订的《若干措施》缩短了补贴兑现周期。将补贴申报窗口期由每年6月调整为6月和12月,在每次申报审核后,先行发放一定比例的补贴资金,剩余补贴资金结合全年审核结果在年底进行兑现,可以实现下半年开通的航线较之前提前一年拿到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