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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3 17:22:50 股吧网页版
广州发布存量房购房风险提示:警惕购房“零首付”“首付贷”风险
来源:界面新闻

  12月23日,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存量房购房风险提示。

  近期,个别城市出现新房项目及中介机构违规发布买房“零首付”、代办“首付贷”等信息,为提高购房群众风险防范意识,现将存量房购房过程中需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提示如下:

  (一)选择证照齐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消费者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购房的,请务必选择营业执照、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等经营证照齐全的正规中介机构,不接受无证无照的“黑中介”服务。

  (二)选择持有信用信息卡的从业人员。根据《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关于依法办理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卡的通知》,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在提供中介服务时应当佩戴本人的信用信息卡,消费者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其佩戴的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的信用信息卡二维码查看信用档案,如扫描结果与实际任职机构信息不一致或无信息显示时,请慎重选择其提供经纪服务。

  (三)网上选房源先看房源信息编码。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实施意见》,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是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机构备案的公司,发布的房源信息应附有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源核验系统核验后的房源编码。

  (四)规范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防范霸王条款,不要签订阴阳合同,及时办理网签手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优先选择交易资金托管方式。交割购房交易资金通过商业银行或者具有金融经营许可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资金托管协议,约定缴存资金、拨付条件等,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可以最大限度避免交易纠纷和欺诈行为的发生。

  (六)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需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购房人,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手续,切勿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高评高贷”等方式办理贷款。否则,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七)理性购房,切莫超贷。理性评估个人经济实力、贷款偿还能力和实际需求,理性购房,不盲目轻信“零首付”“经营贷”“消费贷”等购房模式,做好风险评估,避免陷入经济困局。

  请各中介机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引消费者办理交易资金托管手续,切勿宣传和违规提供“零首付”等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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