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3 06:58:10 股吧网页版
AI十八条,以“深圳智能”激发更强“深圳力量”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盘和林

  □盘和林

  近日,深圳市正式发布了《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措施》总共四个方面十八条具体举措。深圳市本就是领先全国的“人工智能之城”,此次超常规政策加力,旨在为深圳市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发展“加速”。一方面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工智能企业来深创业,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持深圳在全国的人工智能技术产业领先地位。“AI十八条”一经推出便广受好评,政策亮点被各方“津津乐道”。

  纵观十八条举措,可以列举出四大特点:

  一、真金白银,力度空前。发展人工智能最重要的是什么?是真金白银的政策支持。深圳的《措施》不来虚招,政策举措“招招到肉”。《措施》提出:每年深圳将发放最高5亿元的“训力券”、5000万元的“语料券”,为需要算力、数据的人工智能企业减负;每年深圳将发放最高1亿元的“模型券”,给使用人工智能的用户减负;对租用智能算力开展大模型训练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将按不超过服务合同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对初创企业的资助比例更是提高至60%,给研发大模型的企业机构减负。《措施》以真金白银为企业减负,为深圳人工智能企业发展留足空间。可以看到,算力、算法、语料数据是诸多人工智能初创企业的发展瓶颈,而这些真金白银的措施正是面对人工智能初创企业的核心痛点,必将吸引更多人工智能初创企业在深圳生根发芽。

  二、全链覆盖,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产业并非单独存在,而是要和实体经济去融合,我国一直强调数实融合的重要性,只有赋能实体经济,人工智能技术才能真正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所以,人工智能和实体产业的融合一直是一个重要课题。《措施》非常重视人工智能和各行各业的深度融合。《措施》提出:每年将投入最高1亿元支持人工智能行业应用;每年投入5000万元加速开放政务应用场景,每年开放不少于50个应用场景;支持人工智能和软硬件融合,对硬件融合的龙头企业最高300万元奖励,对软件融合的龙头企业最高1000万元奖励。《措施》表明,深圳正在全力打破行业壁垒,促使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融合,此举一方面能够让深圳产业整体实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也让深圳人工智能企业找到了应用出口,强化了人工智能企业的盈利前景。深圳深知,只有应用发展起来,才能发挥人工智能技术的真正价值,才会让人工智能企业获得利润,实现可持续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和传统产业才能双赢,双向奔赴下,深圳经济能够形成正向反馈的发展态势。

  三、夯实基础,凝心聚力。我国人工智能发展存在短板,如在算力领域,我国人工智能算力芯片受制于人,需要基础开发来打破瓶颈;如在算法领域,我国人工智能产业虽然发达,但算法原创能力不足依然困扰我国人工智能发展。所以,夯实基础,集中资源加强基础研究刻不容缓,而深圳显然意识到了这一点。《措施》提出:每年投入3亿元用于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对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300万元、60万元的资助;对“揭榜挂帅”和重大专项,提供最高3000万元补助;以加速培育国产化、鼓励开源、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建设重点实验室等方式来构建基础技术创新生态。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深圳通过政策激励,凝聚各方,形成合力,合力突破人工智能产业的技术瓶颈,这些举措立足长远,必然为我国人工智能产业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优化环境,培育生态。人工智能产业和技术发展脱离不了外部生态的优化,一家人工智能企业发展,除了需要算力、算法和数据资源上的支持,也需要金融资本要素、人才要素的支持,所以,构建适合人工智能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发展的生态是发展人工智能的重要着力点。《措施》提出:依托重点区打造“零租”孵化器,在区域内提供免租优惠和创新资源服务;给顶尖人才提供事业平台、科研经费、团队支持和生活保障一揽子“政策包”支持;为人工智能产业构建多元资本生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交流和大赛等活动。这些举措将提高深圳人工智能初创企业的经营韧性,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在政策支持下,深圳人工智能企业从“萌芽”到“壮大”,最终长成参天大树,未来几年,深圳必将诞生数家人工智能跨国巨头,人工智能也将成为深圳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综上,AI十八条,条条通未来。在强有力《措施》加持下,深圳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发展将被注入强劲动力,也必将收获满满成效,“深圳智能”领先全球的同时,也将为全球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发展贡献“深圳力量”。

  (作者系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工业经济学会人工智能与制度建设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