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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1 20:29:50 股吧网页版
声迅股份:公司两个可转债募资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至2026年底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12月20日,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迅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司决定将“声迅华中区域总部(长沙)建设项目”和“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声迅股份公告截图

  公告透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280.00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527,010.44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472,989.56元。

  ▲声迅股份公告截图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综合考虑政策要求、经济环境、市场行情等因素审慎投入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可转债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公告称,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情况下,同意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声迅华中区域总部(长沙)建设项目”和“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声迅华中区域总部(长沙)建设项目”之“运营中心项目”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提升安防系统集成业务在航空、智慧交通、反恐安全等领域的产品供应能力和安防运营服务业务在校园安全、智慧停车、医院安防等领域的运营服务能力,同时将进一步优化运营服务中心的办公环境、人员结构配置,提高湖南本地及周边城市运营服务能力;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华中地区的监控报警业务和轨道交通安检业务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深入挖掘客户资源和拓展平台的应用领域,实现规模化运作,为公司树立专业化的安防运营服务商的品牌形象,有效增强公司的市场渗透能力,为公司在新市场的业务开拓提供有力支撑。

  “声迅华中区域总部(长沙)建设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项目建成后,公司可以通过投入先进研发环境、研发设备及优秀研发人才,聚焦于治安反恐安全防范、智慧交通、智慧停车和机场安防等关键系统的研发,以满足公司在反恐、民航、交通领域的新产品研发,拓展公司业务类别,保证公司产品与服务的技术先进性,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公司能够有效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生产技术水平,从而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公告表示,公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客户资源、成熟的研发体系和深厚的技术积累、高效的营销管理体系和管理团队以及过往生产经验能够支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具备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预计收益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合理安排。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情形,有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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