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成都报道12月20日晚间,新乳业(002946.SZ)公告,因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公司董事长席刚、总经理朱川和财务总监褚雅楠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信息披露有关管理办法,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席刚、朱川和褚雅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新乳业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对重庆新牛瀚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瀚虹”)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60万元。经查,公司在2023年半年报披露前已明确知悉重庆瀚虹无法实现承诺的业绩,但未在2023年6月30日对重庆瀚虹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四条的规定。
公告显示,2021年1月5日,新乳业以现金2.31亿元收购“一只酸奶牛”项目(即重庆瀚虹60%股权),重庆瀚虹随即成为新乳业控股子公司,华昌明、伍元学、华自立等3人签署了估值补偿和业绩补偿等对赌协议。公告显示,业绩承诺期共分为2021年3月-2022年2月、2022年3月-2023年2月、2023年3月-2024年2月三个年度,年度承诺业绩分别不低于3850万元、不低于4235万元、不低于4658万元。到业绩承诺期结束,“一只酸奶牛”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分别实现业绩1690万元、-751万元、-1891万元。
2023年8月29日,新乳业披露2023年半年报,但该报告中没有出现有关重庆瀚虹的商誉减值测试的有关内容。2023年12月29日,新乳业发布公告称,收到重庆仲裁委员会寄送的参加仲裁通知书中,华昌明、伍元学、华自立等就公司收购重庆瀚虹60%股权一事提起仲裁,初步提出了将支付估值补偿款金额变更为2200万元和免除支付业绩补偿款义务的请求,鉴于业绩承诺期尚未结束,估值补偿和业绩补偿金额暂未确定。
2024年3月26日,新乳业公告称,重庆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决结果为估值补偿款金额为4460.05万元,业绩补偿款金额为20万元。11月8日,新乳业称将执行该裁决结果。根据变更后的补偿条款,公司可以收取估值补偿款4460.05万元,在收到该等补偿款时扣除原已确认的或有收益2200万元后,可以增加当期投资收益2260.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