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洪通燃气(605169)公告,公司近期收到出具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承诺给予股票回购贷款支持,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27万元,专项用于公司在A股市场进行的股份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回溯历史,洪通燃气于2023年12月计划斥资2000万元至3000万元回购股份,拟在未来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2月,公司召开会议将回购总金额调整至4000万元至5000万元。截至11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04.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购买的最高价为10.81元/股、最低价为6.4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302.79万元。
为积极响应并充分运用好股票回购的政策工具,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回购贷款。上述银行于近期出具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承诺对本次回购给予股票回购贷款支持,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27万元,且不超过回购总额剩余额度的90%,专项用于公司在A股市场进行的股份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据统计,洪通燃气是新疆地区自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后的第二单股票回购贷款,合计贷款额度超过1.6亿元。
实际上,自《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发布后,新疆证监局多次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召开回购增持再贷款推进会,研究提出支持上市公司用好再贷款的具体举措,一方面了解辖区上市公司回购增持贷款的潜在需求,另一方面向辖区上市公司进行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的解读,强调监管要求,要求上市公司依法依规使用回购增持贷款。
对此,多家研究机构也表示对回购增持贷款的看好。华宝证券研报表示,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充分利用“回购增持贷”推进公司股票回购、增持计划,能够有效提升自身投资价值,助力市值管理工作;中泰证券认为,再贷款工具能够有效帮助上市公司降低融资成本,积极进行市值管理,稳定或提升股价,从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改善资本市场的整体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