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洛德基金因信息披露不当收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2月20日电根据江苏证监局在2024年12月19日发布的公告,江苏洛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在管理洛德汉蓉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和洛德景蓉股权投资私募基金过程中未及时向投资者说明实际投资项目与推介材料中拟投项目的变化,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江苏证监局指出,该公司需对此次处罚高度重视,吸取教训并加强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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