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9 10:09:20 股吧网页版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第15轮对俄制裁列单中国企业和个人事答记者问
来源:新华财经

  据商务部网站,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第15轮对俄制裁列单中国企业和个人事答记者问。

  问:12月16日,欧盟宣布第15轮对俄制裁方案,首次将中国企业和个人列入“全面制裁”清单。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欧盟不顾中方多次交涉和反对,一意孤行,在第15轮对俄制裁中将部分中国企业和个人列入“全面制裁”清单。中方对此强烈不满,坚决反对。中方一贯反对没有国际法依据和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单边制裁,欧方做法有违中欧领导人共识精神,对中欧经贸关系造成负面影响。中方敦促欧方从维护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大局、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出发,立即停止列单中国企业的错误做法,停止损害中国企业的合法利益。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