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9日电 (记者杜燕飞)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便利跨国公司资金归集使用,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和深圳等10省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
据介绍,本次优化试点政策内容包括: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错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降低企业资金融资成本;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审核,提升企业跨境收支便利化水平;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便利企业跨境资金运营管理;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业内人士表示,本次试点政策将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政策简化了跨国公司集团内部资金的结汇、划转和使用流程,有效降低了资金调配成本。同时,跨国公司的自主性得到了提升,能够根据实际需求灵活管理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成本。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此前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要迭代式、集成化升级外汇便利化政策体系,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跨国公司资金池等政策要提质增效。
记者梳理,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试点推出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和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满足不同类型企业多样化跨境资金运营需求。
其中,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主要面向特大型跨国公司集团,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1年3月在北京、深圳率先推出首批试点;2022年7月,在上海、广东、陕西、北京、浙江、深圳、青岛、宁波等地开展第二批试点,并优化相关试点政策。
多家试点跨国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利用跨境资金池管控好海外资金风险,可以盘活企业境内外资金头寸而节约财务成本,对企业持续稳健经营和发展海外业务,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不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加大对跨国公司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支持力度,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