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证券福州营业部因员工违规遭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2月18日电根据证监会在2024年12月18日发布的公告,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江滨中大道证券营业部因员工林楚强的违规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具体为出具警示函。林楚强在从业期间存在向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及泄露客户证券账户持仓信息的行为,这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该营业部的行为反映出对员工行为管理的不足,导致了上述违规情况的发生。根据相关规定,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江滨中大道证券营业部如对该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该措施将持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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