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警回应电动自行车限速15公里/小时:上位法已作要求
来源:南方都市报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于12月30日起实施。规定要求,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超过十五公里,引发大众关于“外卖配送速度是否受影响”的讨论。12月17日,南都记者从《广东民声热线》录制现场获悉,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丁文介绍,限速15公里/小时并非此次新规提出的新要求,上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已有要求。
丁文表示,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是指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目前广州全市的非机动车道,暂时没有办法满足迅猛增长的电动自行车通行需求,而且存在车道缺失、过载、不连贯的问题。
“尤其是在中心城区,路上高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基本都存在非法改装的问题,对此交警部门主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非法改装严格查处,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新规实施以后,我们会进一步加大力度。”丁文说道。
交警部门是否会约谈外卖配送平台,督促落实平台责任,从而放宽配送时间?“这个是市场监管部门来负责日常的监管。”丁文表示,每当外卖员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交警部门都会约谈平台。同时,交警部门会将外卖员违法记录常态化推送给市场监管部门,从而督促平台加强管理。“实际上,外卖小哥在跟我们座谈时多次提到,希望平台能够更多地承担起社会责任,进一步优化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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