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合理举借政府债务用于公共支出特别是资本性支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通行做法,有利于用好社会储蓄、扩大国内需求、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经济发展。目前,我国政府负债率在70%左右,在国际上总体属于较低水平。我国政府债务以内债为主,大部分形成了有效资产,还有很多其他资产和资源可以盘活,政府债务风险总体是可控的。
近年来,党中央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部署了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特别是近期新出台了较大规模的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有关政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正在得到有效缓解和管控。落实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明年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将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创造有利的宏观环境。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政府债券包括地方专项债规模,扩大投向领域和使用范围,将有效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地方政府资金来源。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将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债务利率。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和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有利于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明确要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财力,这将为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供制度性支撑。
三是实施一系列针对性化债举措,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包括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工作,科学分类、精准置换,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同时,要加快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坚决遏制违规举债冲动,决不能在化解存量债务风险的同时增加新的违规债务。
通过上述举措,将使政府债务与经济发展、政府财力逐步匹配,形成化债和发展的良性循环,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