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12日,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部署了2025年经济工作,其中明确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
这不是中央会议第一次提及“内卷式”竞争。今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首次提出“要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
从“防止”到“综合整治”,从强调行业自律到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可以看到中央层面在“内卷式”竞争的措辞更进一步,所规制的对象也愈发清晰,预计接下来将有更具体措施陆续出台。
多位专家告诉南都记者,此番中央层面定调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旨在优化市场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避免地方政府和企业因短期利益而陷入恶性竞争,导致资源错配、产能过剩、低效重复建设等问题,而是鼓励企业和地方通过创新和技术进步来赢得竞争优势。
价格战、模仿抄袭,企业“内卷式”竞争问题在哪?
12月11日至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在北京举行,为2025年经济工作把舵定向。会议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这一表述引起各方关注。
何为“内卷式”竞争?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院长陈兵告诉南都记者,这是指个体或组织为争夺有限的资源,进行无效或过度竞争,导致整体效率下降。
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副研究员刘典进一步向南都记者表示,这类“内卷式”竞争表现为价格战——企业间相互压价以获取市场份额,但忽视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同质化发展——众多企业在相同领域内重复建设,缺乏差异化竞争优势;短期行为导向——过分注重即时收益而忽略了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品牌建设。
刘典说,一些典型的“内卷式”竞争行为包括,企业依赖低成本劳动力而非技术创新来维持竞争力;行业内频繁出现模仿抄袭产品设计的现象,阻碍真正的创新活动。
陈兵补充道,在产能过剩行业中,一些企业通过价格战抢占市场份额、忽视研发投入,导致产品同质化严重。此外在争夺市场时,部分企业过度依赖补贴和优惠政策,忽视自身技术升级和质量提升。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长聘副教授谢丹夏告诉南都记者,在“内卷式”竞争下,企业重在卷成本、卷价格,而非重视提升产品质量。这会导致企业的利润率下降,无法再去投资新的产品或者进行产业质量升级。
鼓励企业和地方通过创新赢得竞争优势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中央层面首次提及“内卷式”竞争。只是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进一步提出要“综合整治”,并且在相关表述中也明确要规范地方政府行为。
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孙晋告诉南都记者,地方政府“内卷式”竞争更多体现在招商引资方面的恶性竞争,比如动用地方财政资金争抢大企业等。这不仅会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还可能使地方画地为牢、以邻为壑,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陈兵同样提到,在地方政府层面,典型的“内卷式”竞争表现为过度招商引资、以低成本吸引外资,甚至出台不规范的优惠政策,导致区域间恶性竞争,资源浪费。
谢丹夏所在的清华课题组近期的一项研究发现,一些地方政府不顾自身发展优势,比如都去发力芯片产业,以至于市面上出现了上万家相关企业。政府部门再通过资源投入补贴当地企业,使得“内卷式”竞争加剧。由于地方本身不具备天然优势,“到最后这就变成一个烧钱行为,(产业)也发展不起来。”
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陈兵认为,这旨在优化市场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避免地方政府和企业因短期利益而陷入恶性竞争,导致资源错配、产能过剩、低效重复建设等问题。
刘典告诉南都记者,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行为,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综合整治措施,意在引导市场向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鼓励企业和地方通过创新和技术进步来赢得竞争优势。
如何避免企业和地方政府陷入“内卷式”竞争?
谢丹夏认为,一方面应加强协调,鼓励政府间和企业间的协同创新和差异化竞争,“而不是大家都在同一个产品上过度投入,重复建设,最后导致所投入的大量资源都不足以支持创新产品的开发和质量提升”。另一方面,应鼓励和倡导企业更加注重产品质量的提升以满足人民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而不应只专注于“卷成本”。
规范涉企执法,将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
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提出,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
以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为例,刘典认为,这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保护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免受不合理检查的影响,同时也能促使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监管效能。
“这体现了国家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决心。”刘典告诉南都记者,这些政策有助于解决当前存在的市场准入障碍、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为各类所有制企业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
陈兵也认为,这将有效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通过立法明确政府对民营经济的支持政策,以及加强对涉企执法行为的监督与规范,可有效防止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现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环境的法治化和规范化。
据南都记者了解,今年10月1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民营企业在市场活动中可能面临的歧视性待遇,此次征求意见稿设立了“公平竞争”专章,并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政策措施应当经过公平竞争审查”。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可能涉及哪些内容?长期关注竞争法的孙晋认为,这份指引应该会聚焦在“公平竞争”上,包括强化反垄断执法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地实施,同时涉及规范地方政府的财政奖补、税收优惠等问题。
刘典则预计,指引将涵盖明确界定市场准入标准,消除区域间的壁垒,确保各类商品和服务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通;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如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要素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市场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促进诚信经营等内容。
出品:南都数字经济治理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