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3 22:49:59 股吧网页版
因募集资金管理、使用违规 蒙泰高新及相关责任人员收警示函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300876_0

  12月13日晚间,蒙泰高新(SZ300876,股价23.79元,市值22.84亿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郭清海、陈光明、朱少芬、郑小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09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广东证监局的现场检查结果,蒙泰高新在对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存在五大方面的问题,公司董事长郭清海、总经理陈光明、董秘朱少芬、财务总监郑小毅,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分别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广东证监局对蒙泰高新、郭清海、陈光明、朱少芬、郑小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公告,蒙泰高新对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2023年3月至2024年8月,蒙泰高新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先行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等额置换7063.65万元,但对于上述事项,蒙泰高新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是蒙泰高新研发中心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末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投资计划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较大差异,但公司未及时披露具体原因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三是蒙泰高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2笔合计7000万元的定期存单实际持有期为1年3个月,实际投资期超出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有关规定。

  四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结项后,蒙泰高新仍使用募集资金列支研发人员2024年4至6月工资,合计111.28万元。

  五是蒙泰高新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到位,存在募集资金专户混同使用、先由自有资金垫付再从监管户置换的情况。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五条、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记者查询到,2020年,蒙泰高新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2400万股,发行价为20.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82亿元。此外,蒙泰高新于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3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3亿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5亿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