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山市知识产权局)获悉,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办法》(下简称《办法》),除了企业之外,个体户将亦可享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单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个体工商户对应支持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余额不超过200万元。
中山设立总规模7000万元资金
记者了解到,中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资金”)总规模7000万元,是专项用于开展中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工作的资金。资金规模视风险补偿资金运作情况和上级要求,市级财政可调整资金规模。
风险补偿资金用于撬动合作机构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风险补偿资金规模10倍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代为补偿银行及相关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项目时产生的部分风险损失。风险补偿资金以其余额为限承担风险补偿责任,支持获得高校院所及国有企业专利转让许可并进行专利许可、转让备案的非关联中小微企业,优先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
须被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办法》规定,申请风险补偿资金扶持的个体工商户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二)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纳税状态正常,无欠税情况和因偷税及虚开发票等重大涉税违法行为被处罚的记录。(三)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项目时,能提供近2年度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四)信誉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人民银行征信体系中无当前逾期,近2年内无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五)个体工商户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项目时,拥有有效的专利、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拥有发明专利1个(含)以上。2.拥有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共6个(含)以上。3.拥有注册商标1个(含)以上。
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记者了解到,根据《办法》,个体工商户单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个体工商户由风险补偿资金项目对应支持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余额不超过200万元。企业的额度相较则高出不少,由风险补偿资金对应支持的企业单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由本风险补偿资金项目对应支持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手续。
个体工商户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后,应当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技术升级等流动资金周转。不得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有价证券、基金、期货等投资经营活动及监管机关禁止的其他信贷资金用途。
各方共担本金风险
记者了解到,银行、保险/担保机构、知识产权评估/服务机构等主体要向资金管理人和中山市知识产权局申请成为合作机构,同时确定风险补偿项目具体合作模式。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项目实行风险共担,由风险补偿资金与合作机构按照相应比例承担贷款损失,合作机构可选择以下风险分担比例:(一)风险补偿资金、银行、保险、评估/服务机构分别按照34比41比21比4的比例共担贷款本金风险损失;(二)风险补偿资金、银行、担保、评估/服务机构分别按照16比25比55比4比例共担贷款本金风险损失。具体承担比例由合作机构选择后按流程进行审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仅承担逾期贷款本金损失。
合作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追偿工作,按照合作协议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偿,追偿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法律等费用,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支付。合作机构须按月度向资金管理人报送不良贷款项目追偿跟踪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