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星啤酒回应“信阳毛尖”侵权:已签一年授权,对方提前终止违反契约精神
来源:中国经营报
“信阳毛尖啤酒侵权”一事仍在发酵。 12月12日,金星啤酒副董事长张峰公开表示,在今年9月,公司已与信阳市茶叶协会签署一年的品牌授权,并支付5万元的品牌管理费。 张峰认为,信阳市茶叶协会在授权期内单方面要求金星啤酒停止使用“信阳毛尖”,违反契约精神及诚信原则。 12月2号,信阳市茶叶协会发布《关于维护信阳毛尖合法权益的公告》称,市场及网络平台上销售显著标识为“信阳毛尖”中式精酿啤酒等多类产品,严重侵犯“信阳毛尖”商标权。要求在2024年12月31日前,所有“信阳毛尖”茶啤酒生产及销售企业应完成整改,不得将“信阳毛尖”字样作为产品名称等进行商标性使用。 信阳市茶叶协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整改是因为政策调整,是省市场监管局要求的。 在此之前,信阳市茶叶协会秘书长张久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此次整改是针对整个行业的,即便此前拿到了授权,现在也需要整改,“信阳毛尖”4个字不能用作酒类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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