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最高可获2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近日,12月2日,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厦门市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评价细则》(以下简称《评价细则》),推动厦门市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
《评价细则》要求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区中小集群的特色和主导产业进行摸底和定位,将具备培育条件且有提升潜力的中小集群列为培育对象,围绕提升中小集群主导产业优势、激发中小集群创新活力、推进中小集群数字化转型等六个方面开展中小集群培育工作。
据了解,厦门市目前已认定的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共3个。中小集群认定后有效期为三年。《评价细则》提到,中小集群认定后,其运营单位可享受连续三年的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按照首年100万元,第二年最高60万元,第三年最高40万元进行拨付。其中,首年直接一次性拨付100万元,后续两年根据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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