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情况报告的决议》日前由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议》提出,支持引导国企与民企之间开展战略性重组和产业合作,有效推动国企民企平等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大力推动省属国有企业之间重组整合,采用强强联合、拆分重组、混合参股等多种整合方式,推进资源和要素向优势企业、头部企业和上市公司集中;做优做强产融协同作用突出的金融机构,提高银行、证券公司等省属金融企业的国内国际竞争力;着力提升各大平台能级,努力打造覆盖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等不同功能类型的千亿级国资基金矩阵,撬动各类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当好“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和“战略资本”。
加强顶层设计方面,《决议》要求,制定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专项规划。谋划制定《浙江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中长期规划》,并分企制定细化落实的实施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分类施策、分业推进、分步实施,通过5—10年持续努力,力争2030年取得突破性成果,2035年基本建成新时代浙江国资现代化产业体系。
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方面,《决议》提出,强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延伸,大力推进商贸物流、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等生产性服务领域产业链供应链集成升级,推进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
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方面,《决议》提出,立足浙江特色优势,积极培育壮大智能物联、集成电路、智能光伏、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等八大标志性产业链。
在提升省属国有企业开放合作能级上,《决议》明确,加强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合作,支持引导国企与民企之间开展战略性重组和产业合作,有效推动国企民企平等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