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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2 23:57:50 股吧网页版
两部委联合出台政策声援:推动央企创投基金高质量发展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闫启北京报道

  12月2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政策措施,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央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来,国务院国资委一直在积极推动中央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试点探索。2014年7月,中粮集团、国投公司开展投资公司试点工作;2016年,投资公司试点继续增点扩面,新增了神华集团、中国五矿、宝武集团等6家企业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单位。国务院国资委此前披露数据,截至今年6月,中央企业共管理了126只创投基金,认缴规模达到529亿元,已投资金额累计313亿元,主要集中投向了先进制造、能源、电子信息等关键领域。

  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行业科技领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探索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

  在后来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务院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局长王海琳表示,“下一步国资委将在放宽规模限制、提高出资比例、明确尽职免责容错条件等方面,给予中央企业创投基金更大支持。”

  此次两部委出台的政策针对推动央企创投基金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则更加细化,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要求,引导中央企业用好创业投资基金这一市场化工具,打造适应创新发展要求的产业投融资体系,推动中央企业在科技强国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具体来看,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阶段上,鼓励投早、投小,以具备硬科技实力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创新企业为主要投资标的;基金存续期限上,要长期支持陪伴科技创新企业成长壮大,最长可到15年,较一般股权投资基金延长近一倍;投资方向上,一硬科技为主,围绕主责主业,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要技术;基金形式上,既可以发起设立概念验证基金、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创业投资基金,也支持发起设立创业投资母基金,引领各类长期资本。

  对于国资创业投资“不敢投”“不愿投”等问题,政策中提出要健全符合国资央企特点的考核和尽职合规免责机制。建立以功能作用为重点的创业投资基金全生命周期考核机制,既要“算总账”,对整体投资组合开展长周期考核评价;还要“算大账”,考核评价以功能作用发挥为核心,兼顾效益回报等要素,不以单纯追求财务回报为目标。

  一直以来,关于国有投资容错、免责机制的细则缺失对国有资本担当起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形成掣肘。此次政策提出,“根据投资策略合理确定风险容忍度,设置容错率,重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基金,可设置较高容错率”,“在各类监督检查中,更加关注基金投资组合整体而非单个项目、关注功能作用和战略价值而非短期财务盈亏、关注未来长期发展趋势而非当前阶段性问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尽职合规免予问责机制”等更加细化的规定。

  近日中国创投委与LP投顾联合发布的《2024年国有投资机构激励与尽职免责(容错)机制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显示,超过63%的受访机构已建立容错机制,其中近半数(48.87%)将其纳入了绩效考核体系。随着此次政策的出台,无疑将对于各部门和行业达成共识,将增强各方的认同感,使得完善国有资金出资、考核、容错、退出相关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提升,同时也将使其有了明确的政策依据,减少国有投资人的后顾之忧。

  未来,国务院国资委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指导中央企业有序规范推进创业投资基金设立运作,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项目对接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加大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布局,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资本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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