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厚基金再发股东整改进展公告!
11月30日,淳厚基金发布《关于股东整改情况的进展公告(二)》,披露公司整改进展。公告显示,截至目前,股东整改情况尚未有实质性进展。
因信息披露“遗漏”事件引出的淳厚基金股东转让问题,自8月以来,该公司已先后发布多份公告披露事件原委与进展,目前来看,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淳厚基金在最新公告中表示,公司一直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履行股东整改事宜的督促义务,也同时勤勉尽责以书面形式汇报在此过程中的所有问题。公司也将不定期以临时公告形式跟进公司股东整改进展情况。
最新公告: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11月30日,淳厚基金发布《关于股东整改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向公众披露公司整改进展。公告显示,截至目前,股东整改情况尚未有实质性进展。
淳厚基金表示,为了推进股东整改、落实监管措施,2024年11月5日公司已经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提交了(关于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东相关行政监管措施强制执行的申请》,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公司特申请上海监管局尽快依法启动行政强制执行,以免因公司股权事务整改工作得不到统一完整有效落实,导致行政监管措施落空,引发在三公原则“指导下、长牙带刺”的监管环境下公司股权事务整改失败,进而引发更大的金融风险以及社会舆论。因一直未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回复,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再次提交了上述申请。
同时,由于2024年3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沪证监决(2024〕103号“的行政监管措施以下简称103号措施”)是针对身份证33010619671020****的柳志伟下发,而上述境内身份主体实际已经于2023年10月予以了注销,前述情况造成该行政监管措施的被监管对象法律主体资格丧失,行政监管措施面临落空和无法推进。
为了切实推进股东整改、落实监管措施,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2日两次书面就103号措施“中涉及的柳志伟身份情况是否及时作出了新的认定或者更正事宜征询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得到正式回复。鉴于柳志伟身份更正涉及其骗取、长期非法持有并连续倒买倒卖境内金融持牌机构股权的违法行为的认定,以及公司股东行政监管措施整改的有效落实完成,涉及国家金融安全、产品持有人利益、证监会三公原则”、行政办案程序合法性以及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行业形象和上海市、虹口区重点金融企业的可持续运营,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第三次就是否已就柳志伟身份进行有效更正认定书面征询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上述事宜均未予任何回复。
信息披露“遗漏”始末
淳厚基金在2018年10月12日获批成立,是一家个人系公募。注册资本1亿元,总部位于上海,股东为6名自然人——邢媛持股31.2%,柳志伟持股26%,李雄厚持股21%,李文忠持股10%,董卫军持股10%,聂日明持股1.8%。
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三季度,淳厚基金的管理规模为287.68亿元,旗下基金数量为26只,产品主要以固收类为主,其中债券型基金规模为230.04亿元,占比79.96%;混合型基金规模为51.57亿元,占比17.93%。
今年以来,淳厚基金受到持续关注,一开始被关注的问题是基金定期报告存在纰漏。今年以来,淳厚基金旗下基金披露的2024年半年报、2024年二季报、2024年一季报以及2023年年报中的“重要提示”部分里,原本应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的表述均改为“基金管理人保证”,少了董事会以及董事的保证,这意味着基金定期报告出现违规披露。
8月31日,淳厚基金披露了旗下公募基金产品2024年中期报告以及相关澄清公告,淳厚基金此前的信息披露事件并非人为失误,涉及公司董事长贾红波被处罚、二股东柳志伟多重身份等问题。
淳厚基金表示,公司董事长贾红波早在今年3月就被监管机构认定为行业不适当人员,且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被暂停其在公司的董事长、董事职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重要提示”部分的要求表述“董事长签发”,事实上已无法在该公司的半年报中有效满足。
并且,公司确有发现二股东柳志伟具有三重身份的切实有效的证据线索。结合公开信息,其确系涉嫌利用多重身份进行司法套利、监管套利等一系列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4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证据线索及有关情况整理后正式向监管机构提交了相关报告,待监管机构进一步查证核实及出具处理意见。
9月14日晚,上海证监局网站披露了此前对淳厚基金下发的8张罚单,涉及基金管理人、董事长、总经理及股东。从具体内容来看,披露了淳厚基金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违反《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淳厚基金多位个人股东在决定处分持有的公司股权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淳厚基金第二大股东柳志伟与多人签订淳厚基金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股权转让款等违规行为。
目前来看,上述问题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淳厚基金在最新公告中表示,公司一直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履行股东整改事宜的督促义务,也同时勤勉尽责以书面形式汇报在此过程中的所有问题。此外,为切实保障公司持有人利益不被柳志伟及其关联人员等侵害,公司已做好风险隔离切割措施,风险隔离措施健全有效,无任何经营风险。公司将始终坚守公募初心,做好公募本源工作,如常推动所有业务及经营管理工作,用长期稳定的产品业绩表现回报所有持有人。公司也将不定期以临时公告形式跟进公司股东整改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