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商务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四部门印发的《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公布。《试点方案》明确,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业内人士认为,允许试点设立外商独资医院,是中国医疗领域对外开放的有益实践和探索,有利于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也是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将为外资企业在华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记者获悉,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三部门已于9月份印发《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试点方案》对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做出了具体安排。
《试点方案》提出,推动医疗领域有序扩大开放,试点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院,引进国际高水平医疗资源,丰富国内医疗服务供给,优化营商环境,为人民群众和在华外籍人士等提供多元化医疗服务。《试点方案》还明确申请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境外投资者应当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能够提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和设备。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表示,允许外商独资开设医疗机构不仅展示了我国医疗卫生系统的开放姿态,而且有助于带来多元化服务,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就医需求。同时,高水平的外商独资医院,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其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也有望带动国内其他医院服务水平的提高。
金春林认为,外商独资医院数量规模有限,对我国医院体系的发展全局和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此外,《试点方案》明确,外商独资医院的诊疗科目不得登记血液内科;不得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精神科住院治疗,肿瘤细胞治疗新技术试验性治疗等医疗和伦理风险较高的诊疗活动;电子病历、医用设备等信息存储服务器应当位于我国境内。
目前已有外商独资医院在加快落地。11月8日,新加坡鹏瑞利集团与广州白云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集团将投资50亿元,在广州打造占地1.18平方公里的大健康医养城。其中,首期投资10亿元打造的鹏瑞利国际医院,有望成为《通知》发布以来,全国首家新设的外商独资医院。
不仅外商独资医院在稳步推进,根据《通知》,我国还将在部分地区放宽外商投资生物技术等领域的准入限制。
更多领域的开放也在推进。例如,日前对外发布的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到,推动电信、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鼓励外商扩大数字领域投资。
而在今年最新修订的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中,我国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标志着高水平对外开放再有新进展。
这些利好进一步坚定了外商在华投资的信心。据商务部统计,今年1-10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6893家,同比增长11.8%;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801.8亿元,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的11.6%,较去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聂平香表示,在制造领域实现对外资全面放开后,服务业开放成为接下来的重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自主推动上述相关领域有序扩大开放,既顺应了跨国公司发展需要,为其进一步提供了分享中国数字经济、教育、医疗等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新机遇和新空间;也积极回应国内老百姓更高水平的消费需求,显示出我国积极主动推动高水平开放的决心和信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