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纳入外商独资医院试点
来源:广州日报
国家卫生健康委、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四部门昨日印发《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医疗领域有序扩大开放,试点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院,引进国际高水平医疗资源,丰富国内医疗服务供给。
《方案》明确,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
广州市生物产业联盟秘书长李予强表示:“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广州在医疗领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一方面,外资医院的引入能带来国际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提供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和设备,为广州医疗产业发展创造参考价值,有助于提升医疗服务整体水平;另一方面,外资医院能丰富广州医疗服务供给,为患者提供更多选择,进一步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有助于缓解现有大型医院的就诊压力。同时,引入外商独资医院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医疗市场的竞争程度,促使现有医疗机构加快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这种良性竞争将有利于推动医疗服务的创新发展,使广大患者受益。可以这么说,外资医院的引入为广州医疗市场注入了新鲜的国际血液,如同一股强劲的催化剂,将加快广州医疗市场的蓬勃发展,对于提高国际竞争力、加速国际接轨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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