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鲁明(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作出部署。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是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重要举措,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内在地要求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是构建高效顺畅物流体系的前提条件。《方案》提出,制定实施铁路货运市场改革方案,大力发展高效稳定、市场化的直达货运班列;推动公路货运市场治理和改革,各地不得针对货运车辆车籍实施排他性区域限制措施。因此,降低社会物流成本,需要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化管理制度,禁止地方政府私设物流规则,有助于减轻市场分割程度。
其次,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有助于促进城乡和区域市场的协调发展。城乡和不同区域市场的协调发展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根本依托。从城乡区域消费市场看,尽管我国城镇、乡村和不同区域的消费市场保持较快增速,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培育和形成。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内在地要求通过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多层级网络覆盖水平,构建“通道+枢纽+网络”、覆盖县乡村、一体高效智慧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重点支持冷链物流、铁路物流、农村物流等领域和中西部地区设施补短板,加快形成现代化物流基础设施体系。这将使城乡和不同区域市场协调发展的基础支撑得到不断加强。
再次,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有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扩容提质。专业化分工会带来社会生产力和产品质量的提高,人们对多样化的需求引发交换的需求,两者共同催生市场并使其发展;市场的扩大,又进一步扩大交换规模和数量,更加强化专业化分工,继续提高产品生产质量,由此形成了一个“专业化分工-生产力提高-多样化需求-市场产生与扩大”的增强回路。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逻辑。我国拥有超大规模市场,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内在要求建设高效顺畅物流体系,打通国内大循环堵点、断点,充分利用我国经济纵深广阔优势,推动扩大交易范围,推动分工深化,降低交易成本,助力国内大循环。这将从市场需求扩张、分工发展、产品质量提高等多个方面,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现代化、多层次流通网络体系不断完善,流通市场主体特别是大型物流企业培育成效显著,物流服务在效率、质量和竞争力提升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注入强大助力。尽管如此,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仍存在诸多问题,制约物流成本的降低,包括:物流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不均衡、不充分问题仍较突出;商品和服务跨区域流通仍不顺畅,要素自由流动仍存在隐性壁垒;多式联运还不发达,缺乏有国际竞争力的物流企业;物流标准体系建设仍较滞后,制约物流效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未到位,制约交易效率;金融服务难以满足商品和服务顺畅流通的需要;新技术条件下物流经营成本降低面临新困境,等等。
从国际经验看,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物流的重要性显著提高,需要通过促进物流体系发展来推动经济发展。我国经济已经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高质量发展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根本引领,实现以物流成本降低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因此,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推进物流体系高质量发展。应通过物流的科技赋能与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推动物流成本实质性下降。引导实体商业企业积极上线上云,推进线上线下生产消费融合,丰富5G物流应用场景,推动实现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的智慧物流模式转型,车、货、仓真正实现互联互通互动,有效降低运输成本、仓储成本、管理成本。
应通过物流业与其他各行业对接融合,通过城乡区域间设施联通融合,大力推进“交通新基建”建设,实现内畅外通协调开放发展,形成对物流成本降低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应加快构建高效、绿色、安全的现代物流体系,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挖掘国际物流竞争力和成本降低潜力。大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社会信用、物流标准、现代金融战略支撑体系,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要求,不断创新市场监管理论和技术水平,协同促进物流交易成本降低。多措并举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提高商品要素配置效率、有效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更好发挥现代物流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