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央财政补贴力度最大的政策性险种,农业保险对保障我国粮食安全起到了“稳定器”“助推器”的作用。针对农业保险实践过程存在的缺乏经营规范、骗保骗赔时有发生等问题,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解决农业保险投保、理赔精准性问题,推动我国农业保险迈向高质量发展。
新增验标要求
标准不够精细一直制约着农业保险投保、理赔的精准性。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答记者问时坦言,现行农业保险相关管理办法在精准性方面的规定尚不够完善,一些规定较为原则。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做到应赔尽赔”。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通知抓住推进精准投保理赔的关键点,从农业保险投保、理赔、应收保费管理、数据共享等十个方面提出针对性措施,细化监管规定,更好保障农户权益。
业内人士表示,验标是引发农业保险骗保的主要环节,一些投保人通过虚构保险标的、夸大损失程度、伪造灾害现场等手段骗取保险金。通知对规模较大的农业保险业务提出验标要求,有助于保证投保的真实性。
为提高投保精准性,通知进一步夯实条款费率管理,要求保险行业加快推进农业保险主要标的示范条款开发和风险区划测算发布工作。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庹国柱表示,风险区划、产品开发、费率精算等工作之前分散在各家商业性经营机构,使得大部分地区不能按照风险大小确定费率,定价不准,导致政府补贴资金投入使用效率不高。通知的这一要求,有助于提高农业保险的经营效率。
完善理赔机制和标准
理赔是农业保险的“最后一公里”,但中华联合财险副总裁李友意坦言,当农业灾害发生后,由于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农业灾情定损过程复杂等因素影响农业保险定损理赔效率,理赔工作时效影响农民获得赔偿的及时性。
针对这种现状,通知进一步完善理赔机制和标准,要求各地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应及时更新重要保险标的的损失鉴定技术规范,提高损失确定的公信力。为提高理赔服务质效,通知支持各地建立农业保险预赔付机制,鼓励保险公司提高预赔付比例。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广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随着保障水平提高,它们的保费也随之上涨,给各级财政带来保费补贴资金增加的压力。业内人士说,尤其是一些产粮大县、产粮大省,财政补贴压力尤其大,便先欠着保险公司,成为保险机构的“应收保费”。这既不利于灾害发生时保险公司及时支付赔款,也不利于保险公司通过投资管理提升保障能力。
针对这一痛点,通知严格应收保费管理,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推动各省级财政部门与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结算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