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不是要压缩物流企业的合理利润
来源: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姜雪颖北京报道
“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国民经济稳增长的重要举措;是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基础;是增强我国综合竞争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11月27日,《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公开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11月28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强调,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不是简单降低运输成本,也不是要压缩物流企业的合理利润,更不是要影响物流从业人员的收入。
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国社会物流成本水平总体保持下降态势,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由2012年的18%,降至2023年的14.4%。“也就是说,我们每创造100元GDP所支出的物流费用,从18元下降到14.4元。”张世昕分析,综合来看,全社会物流成本仍有较大下降空间。
张世昕表示,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是要统筹降低物流成本和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通过调结构、促改革,优化全社会物流资源配置,加强物流各环节协同衔接,全面提升物流体系运行效率,用尽可能少的物流费用支出,支撑尽可能多的经济产出。
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今年2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对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提出了明确要求。
国家发改委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工作专班,重点加强跨部门、跨地区以及重要综合性问题沟通协调。将积极发挥工作专班的作用,扎实推进《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持续释放政策红利,营造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良好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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