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患者就医过程中出现重复检查、检验结果不互认的痛点,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门在11月2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规范医疗检查检验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节约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逐步实现项目互认
《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营造适宜制度环境为重点,以区域信息平台建设为依托,以便利患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不断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监测反馈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有序推进互认工作。
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00项。
到2027年底,各省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300项;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内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数超过200项。
到2030年,全国互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果互通共享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
对于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的制定,《意见》要求,一方面要制定发布互认项目清单、医疗机构清单和“负面”清单;另一方面要有序扩大互认机构和区域范围。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以统筹建立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等资源共享中心为抓手,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指导各地市实现市域内互认的基础上,有序推进省域内互认工作。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分别由北京市、浙江省、四川省牵头,制定发布区域内互认工作实施方案并推进实施,鼓励各区域间使用统一的检查检验项目名称及项目编码。
鼓励其他有条件的省份之间有序推进跨省域互认工作。军队有关医疗机构按照属地有关规定参加互认工作。
多重保障落实到位
除制度设计外,《意见》中还指出要强化技术支撑,从强化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强化检查检验质量控制和建立健全监测评估反馈机制三方面入手。
首先,在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方面,深入实施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提升全国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支撑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共享调阅。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区域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建立检查检验结果数据库、“数字影像”或“影像云”等方式,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区域内跨机构共享调阅。
逐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数据与医疗业务系统的融合衔接,建立互通共享数据问题纠错及反馈机制,方便患者和医务人员调阅。按照行业已经发布的数据和共享文档等标准,明确检验检查结果的数据和共享文档相关标准。要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数据传输效率速率和稳定性。
其次,强化检查检验质量控制方面。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相关专业质量控制工作,提升辖区内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到2025年底前,基本建立覆盖国家、省、市三级的临床检验和放射影像质量控制组织。发挥相关质控组织、专业机构等作用,明确不同仪器设备、试剂和检测方法的参考范围和结果判读标准,方便医务人员进行结果判读。
落实城市医疗资源下沉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机制,做好县域医共体内人员帮扶派驻工作,推动检查检验相关人员、服务、技术、管理下沉基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能力水平。有关医疗机构要组织做好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等专业医师和技师培训,提高检查检验技术水平。
最后,建立健全监测评估反馈机制。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不同区域和医疗机构互认工作的监测评估,医疗机构要加强对科室、医务人员互认工作情况的监测评估。要分别建立定期统计分析及反馈结果机制,对在监测评估中发现互认项目数量、互认比例明显偏离平均水平的,要深入调查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要求,督促推进互认工作。同时,要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规范诊疗行为,坚决纠治过度检查检验。
部分省市已出台方案
事实上,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以患者为中心改善医疗服务,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已着手在这方面开展工作。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于11月2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表示,一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不断完善相关的政策体系,以推动检查检验的水平趋同和结果互认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从掌握的情况来看,现在全国很多的省份也都出台了相应的工作措施和政策。
目前,全国有24个省份互认的项目超过100项,其中,北京、江苏、浙江分别达到了481项、478项和443项。这个数据仍在不断动态更新。
各地积极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跨区域的互通共享,江苏省实现了全省1966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到影像云平台。浙江省互认系统覆盖了所有的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包括乡镇卫生院。
还有一些省份也在积极探索跨省的,也就是区域内的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共享。比如,京津冀鲁,即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这四个省市,1100余家医疗机构纳入到了跨区域互认的范围,互认的临床检验结果项目达到了60项。川渝两地,即四川和重庆,这两个地方将935家医院纳入到了互认范围,互认项目达到了161项。
随着《意见》的发布,焦雅辉表示,一方面,我们巩固既往,包括各个地方在内,一些卓有成效的经验和做法。另一方面,我们也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强化技术支撑保障,为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