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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8 13:27:00 股吧网页版
重大调整!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公布
来源:中国证券报

  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召开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新闻发布会。中国证券报记者在会上获悉,在今年的调整中,有91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其中89种以谈判/竞价方式纳入,另有2种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直接纳入,同时43种临床已被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被调出。今年参与谈判/竞价的117种目录外药品中,89种谈判或竞价成功,成功率和价格降幅与往年基本相当。

  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中药饮片部分892种。新版药品目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医保局通过及时将创新药以合理价格纳入目录,并支持加快临床应用等方式,有利于支持创新药发展。

89个谈判/竞价成功

平均降价63%

  在91种新增药品中,肿瘤用药26个(含4个罕见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15个(含2个罕见病)、罕见病用药13个、抗感染用药7个、中成药11个、精神病用药4个,以及其他领域用药21个。本轮调整后,肿瘤、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在谈判/竞价环节,共有117个目录外药品参加,其中89个谈判/竞价成功,成功率为76%,平均降价63%,成功率和价格降幅与2023年基本相当。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预计2025年将为患者减负超500亿元。

  自成立以来,国家医保局已连续7年开展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835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其中谈判新增530种,竞价新增38种。同时438种疗效不确切或易滥用、临床已被淘汰、长期未生产供应且可被其他品种替代的药品被调出目录。

  通过7轮调整,医保目录内药品质量和结构明显优化,费用水平更加合理,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截至2024年10月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累计受益8.3亿人次,累计为患者减负超8800亿元。

38个“全球新”创新药

纳入医保目录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4年的目录调整继续坚持了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贴合患者保障需求和临床用药实际,在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基础上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突出对“真创新”的支持力度,稳步提升基本医保用药保障水平。

  该负责人介绍,今年目录调整范围以新药为主,新增的91种药品中有90个为5年内新上市品种。国家医保局将包括1类化药、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和3类中成药在内的“全球新”作为重点支持对象,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新增91个药品中38个是“全球新”的创新药,无论是比例还是绝对数量都创历年新高。在谈判阶段,创新药的谈判成功率超过了90%,较总体成功率高16个百分点。

  在不显著增加基金支出的前提下,将更多填补目录保障短板或者提升疗效的品种纳入目录,能够提升保障水平,更好满足广大参保人对新药好药的期待和向往。本次药品目录调整在肿瘤、糖尿病、精神、抗感染等领域,都有疗效更佳、依从性更好的药品被纳入目录,同时保证了价格和费用基本相当。

  以某款重性精神病治疗用药为例,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药一针可维持半年有效,与目录内原有每月注射一次的药品相比,能够大大提升患者依从性,减轻医疗体系负担。今年谈判纳入后疗程费用较原有月制剂低30%以上,实现了“提质不提价”。总体来看,在基金可承受的前提下,今年目录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明确医疗机构

明年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医保目录调整是第一步,目录的落地才是老百姓真正能够享受到目录调整红利的最后一公里,决定目录调整的成效。与往年相比,今年发布的医保目录调整结果的通知中特别强调了关于药品的配备、流通、使用等方面的一些要求,以确保目录能够真正落地见效,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合理用药需求。

  该负责人称,通知明确提出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要于明年的2月底之前召开药事会,根据新版的医保药品目录情况及时调整本机构的用药目录。

  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双通道的管理,通知要求各地的医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双通道药品的管理,加强处方流转全流程的监管,保证参保人合理用药需求,保证购药便利性的基础上切实防范和打击欺诈骗保的行为。要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规范双通道外配处方管理的有关要求,原则上从明年的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要通过电子处方流转中心来流转双通道的药品处方。

  加强药品配备情况的日常监测。通知明确各省区市的医保部门要建立目录内药品配备情况的监测机制,加强对辖区内医保药品配备使用情况的精细化管理。要按照要求,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给国家医保局。

  通知要求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的有效衔接,各地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发展惠民保等商业健康保险,营造“惠民保”等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有效衔接有效衔接的良好环境,切实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惠民保”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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