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兰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文,甘肃省兰州市对多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政策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新增种类方面,兰州市明确新增了贷款业务种类“商转组合贷”。办理传统的“商转公”业务时,如缴存人申请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偿清原商业购房贷款时,差额部分需要自筹资金向商业银行偿还。新增“商转组合贷”业务后,差额部分可以选择继续以商业购房贷款形式保留正常偿还即可,业务办结后实质形成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有效缓解传统“商转公”业务缴存人自筹资金的压力与负担。
优化政策方面,兰州市将“商转公”业务以及组合贷款业务的申请主体范围由原来的仅支持兰州公积金中心缴存人,扩大到除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外的省内各市州公积金中心缴存人均可。同时,兰州公积金中心全面调整提前还款政策,取消办理次数和办理业务种类方面的限制。支持广大缴存人按照自身需求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除了兰州外,西双版纳、贵州等地也发布楼市新政。
11月27日,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住建”消息,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西双版纳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取消或调整住房限制性措施。取消住房(含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房)购买、转让、信贷、定价等方面限制性措施。住房转让不设定限制年限规定(按规定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限制,及时落实国家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配套政策,按授权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支持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贵州省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大力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支持商品房“以旧换新”,对2025年底前居民家庭卖旧房买新房的,各地政府可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发放不高于5%的政府消费券,定向用于房屋装修和家用电器消费。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和专项债券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政策。加快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采用“房票”和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货币化安置,促进消化存量商品房。加快实现“带押过户”跨银行办理。落实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购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政策,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用于新增土地储备项目,盘活存量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