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11月27日消息,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
持续激发消费活力方面,《措施》提出,更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大汽车以旧换新、酒车联动叠加政策宣传力度,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名下旧乘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最高补贴标准提高到1.95万元,购买燃油车或符合条件的二手乘用车(含二手新能源车)最高补贴标准提高到1.9万元。
进一步优化以旧换新支持范围、丰富补贴渠道,创新便利化换新方式,将国内主流电商平台纳入活动范围。在已支持的17类家电产品和12类家居商品换新促销基础上,将国产手机、平板电脑等更多高质量消费品纳入以旧换新支持范围。将国四柴油货车、出租汽车、驾驶培训教练车等纳入以旧换新支持范围。
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方面,《措施》提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年底前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256个项目全部开工,资金支付率达到30%以上;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达到50%,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支付率达到50%。强化前期工作激励,2025年将省级前期工作专项资金提高到10亿元,将专项资金的70%安排给省直相关行业部门,30%安排给各市(州),支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并向项目储备数量多、质量好、前期工作扎实的部门和地方倾斜支持。出台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安排省预算内投资1.5亿元,支持铁路专用线、产业园区连接路网和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垃圾污水处理等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实施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加快推出一批合作示范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完善投贷联动工作机制和政银企沟通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方面,《措施》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认定标准从单户授信不超过1000万元调整到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政策。政府性担保公司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实施优惠的担保费率,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