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复杂的国际局势,拥有先进技术特别是颠覆性的重大技术,以及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是保障一个国家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关键所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
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更应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心怀“国之大者”,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的新使命新任务,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以自身优势和禀赋,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为中国式现代化强基赋能。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应聚焦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在上一轮国企改革中,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国有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从根本上得到确立。因此,在新一轮改革中,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出新部署、新要求。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旨在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特别是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障民生、维护国家安全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方面,承担更多责任,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增强战略支撑托底能力。
其中,发展新质生产力不仅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也是保障民生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途径,理应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主攻方向。
一是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它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
通过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秉持绿色发展理念以及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措施,推进企业由低成本竞争力向以技术创新为支撑的核心竞争力转变,能够显著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有效驱动经济转型发展、产业结构升级。这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高度契合,能够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是发展新质生产力能为增进民生福祉提供多方位保障。一方面,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往往伴随着新兴产业的崛起和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这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高质量就业机会。例如,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产业的发展,催生了数据分析师、人工智能工程师等新兴岗位,这些岗位往往具有更高的薪资和更好的职业发展前景。
另一方面,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将带动新兴产业的快速增长,提升产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整体经济的增长、政府税收增加以及居民收入的提高。这均能为改善民生、增强相关保障提供坚实的基础。
此外,新质生产力伴生的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能持续赋能公共服务。智能化、便捷化的公共服务体系,不仅能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还能有效降低公共服务的供给成本。例如,通过大数据技术,可以精准分析民众的需求,为民众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公共服务,做到有的放矢;人工智能技术,则可以优化公共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服务流程,提升服务体验。
三是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保障国家安全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国际秩序和格局进入高度不稳定阶段,地缘政治冲突频发,全球治理体系与国际形势变化的不适应、不对称愈发严重。在此背景下,科技创新作为第一生产力正在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围绕科技制高点的竞争空前激烈。
国资国企布局发展新质生产力大有可为
国有企业是科技创新的“国家队”、产业发展的“领头羊”,是新型举国体制下推进原始创新的重要抓手。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资委明确表示将着力打造“创新高地”“产业高地”“改革高地”,集中优势资源力量,推动中央企业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发挥主阵地、主力军作用。未来国资国企发展新质生产力仍有较大挖潜空间,大有可为。
一是引领科技创新,国资国企优势显著。国资国企除了有服务国家战略的使命任务外,也具备雄厚的资本实力、丰富的技术储备,这使得它们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在资本实力方面,截至2023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到86.6万亿元。2023年,中央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完成投资2.18万亿元,同比增长32.1%,在光伏制氢、碳纤维制造、汽车芯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落地了一批重点项目,在激光制造、量子通信、卫星互联网等未来产业组建了一批新企业,对新质生产力发展贡献突出。
在技术积累方面,中央企业一般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特别是在工业、军工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科研资源、技术成果以及人才资源,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同时近年来,中央企业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十三五”时期,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4.5%,过去两年研发投入均超过万亿元,在航天、深海、能源、交通等领域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在关键材料、核心元器件等领域实现重大突破。
今年以来,从嫦娥六号在人类历史上首次实现月球背面采样返回,到超级工程深中通道正式通车,再到国产大飞机C919首飞,均彰显了我国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硬核”科技实力。
二是国资国企大力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开新质生产力发展新空间。传统产业并不是落后生产力,而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基础。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已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国资委积极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设备改造、技术攻关、工艺升级、产品打造等多种方式,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近期,国资委加大出资人政策支持力度,指导中央企业紧盯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未来五年,中央企业预计安排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总投资超3万亿元。
三是国资国企探索新型体制机制,潜力巨大。新质生产力不仅包括革命性的技术突破、全新的产业赛道,也包括创新性的生产关系。
为了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国家也在不断推动国有企业构建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比如,“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等,这均旨在推动以创新创造为导向的新型生产关系。
此外,国有企业在推进科技创新央地协同,统筹各类科创平台建设,加速产学研融合,加强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合作,与民营科技企业协同创新发展等方面均有着广阔的合作和发展空间,未来也将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为了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利用经营手段和市场力量履行国家战略使命,加速推进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新质生产力的形成,更要切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依靠改革破除各类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一是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在原始创新上力争取得更大突破。国资国企要积极融入国家创新体系,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在战略价值高、应用前景广、自身有优势的领域全力攻坚,努力掌握更多关键核心技术和源头底层技术。
要深度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新建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研发平台,打造高水平创新联合体,深化同上中下游各类企业科技合作,积极开展国际科技交流;要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主动开放市场和应用场景,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使更多科技成果从样品演变成产品、从产品延伸为产业。
要健全支持原始创新的出资人政策,完善研发投入加回机制,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以创新创造为导向,灵活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根据科研工作不确定性高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合规免责机制。
二是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引导国有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发展新质生产力。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客观、可量化的国有企业功能价值评价体系,根据企业不同功能作用,设置更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考核指标,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考核,充分调动国资国企积极性,主动发挥自身优势和力量,因地制宜服务国家战略,加强科技创新投入,并引导资源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聚焦新质生产力形成,加强与有关部门战略协同,推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的统筹推动和督促落实,定期开展相关配套政策一致性评估,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助力新质生产力形成。充分发挥“两类公司”的功能特点,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不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向符合新质生产力的方向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就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而言,要以服务国家战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主要目标,投资布局具有战略性、前瞻性、标志性的重大项目;要纵向打造具有行业竞争力的产业链、价值链、生态链,通过聚焦产业功能,在产业链中高端环节进行超前布局并带动产业结构升级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
就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而言,要通过专业化整合、战略性重组等方式,不断盘活增值低效资产,培育壮大潜力资产,处置出清劣质资产提升整体竞争力;要在基金投资、股权运作、金融服务、资产管理、培育孵化等方面持续增强适应产业创新和能级迭代所需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发挥国有资本运营的创新资本驱动优势,推动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价值链高端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
(作者:诚通证券研究所李宗光、钟山;本文是国务院国资委2024年“揭榜挂帅”研究课题“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的政策建议”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