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26日消息,河南省财政厅、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日前联合发布《河南省省级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细则所称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属于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支持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资金。执行期限至2028年。
资金采取项目补助、绩效奖励、融资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出资、资本金注入等支持方式。
资金使用范围包括:
(一)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所实施的项目;支持建立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的重点项目;支持文化与旅游、科技等深度融合的项目;支持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城市更新项目;支持河南出版基金、文化类政府投资基金等出资项目。
(二)文化产业主体培育。支持文化企业对标一流、争先创优;支持重点文化企业培育、文化企业整合重组、文化存量资产盘活、资本市场对接等壮大市场主体项目;支持文化产业布局优化调整、转型升级项目;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转制文化企业成为优秀市场主体。
(三)产业发展集聚平台打造。文化产业链群、文化产业园区、文旅集聚发展区、文化服务综合体、文化创意街区、数字文化产业基地、会展服务、产业孵化等平台建设发展项目。
(四)新型文化业态培育。支持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新兴文化产业,重点支持具有地域特色的传统文化资源向现代文化产品转化和特色文化品牌推广,以及文创设计成果转化中社会效益明显、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项目。
(五)文化金融服务。文化信贷准备金注入、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文化金融服务项目。
(六)文化产业市场拓展。支持开展或参与全国性、全省性重大文化产业活动,支持文化出口以及开展全省性重大对外文化贸易活动,支持培育文化消费市场、提升文化消费水平。
(七)其他文化产业发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