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浙江: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股权投资、债券、私募基金、保险资管产品等多种方式 依法合规为大宗商品储运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来源:财联社
商务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其中提出,完善大宗商品储运基础设施。统筹舟山海域海岛资源,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加快大宗商品储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分层设立土地使用权,在不改变地表原有地类和使用现状的前提下,探索设立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加快构建区内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管网体系,加快建设鱼山至宁波化工品管道。研究沪舟甬通道等交通配套设施前期工作。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根据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商业性金融机构增加信贷资源配置,支持大宗商品储运和相关重点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股权投资、债券、私募基金、保险资管产品等多种方式,依法合规为大宗商品储运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储运重点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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