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近日,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第3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702批次,其中合格687批次、不合格1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质量指标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农药残留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标称漳州市板桥酒业有限公司2024年4月16日生产的人参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漳州市板桥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标称赣州宏望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8月1日生产的广式月饼(水蜜桃味),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上杭县冠家商贸有限公司。赣州宏望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延平区小谢生面店销售的粿条(购进日期为2024年9月21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福建省晋江市佳兴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8月16日生产的菠萝味网格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福建大鲸超市有限公司福安万利店。
(二)标称福建利是好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5月23日生产的糯米红豆方糕雪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泉州市万丰盛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青阳分公司。
(三)标称福州开开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8月25日生产的QQ糖水椰果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南平市建阳区潮牛日记火锅店的方盘(消毒日期为2024年8月24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南平市建阳区树华小吃店的大汤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8月25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农药残留问题
(一)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胜利店销售的木瓜(购进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福州市晋安区欧盛水果商行销售的石硖龙眼(购进日期为2024年9月6日),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莆田市仙游鲤城店销售的荔枝(购进日期为2024年7月20日),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莆田市仙游鲤城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四)厦门利新源餐饮有限公司采购的青尖椒(购进日期为2024年9月6日),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漳州市恒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东山县苏峰分公司销售的木瓜(购进日期为2024年9月9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莆田荔城商场销售的绿色菠菜苗(菠菜)(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19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莆田荔城商场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五、重金属污染问题
南平市建阳区自平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4年8月28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