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总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得为金融机构规避资产质量监管提供通道
来源:财联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资产应严格遵循真实性、洁净性原则,通过尽职调查、评估估值程序客观合理定价,实现资产和风险的真实转移。不得为金融机构规避资产质量监管提供通道,不得为各类机构违规提供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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