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关于原木期货交割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现将原木期货交割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割区域
山东省、河北省、天津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其中山东省为基准交割地。
二、地区升贴水
各地区所设指定交割仓库、指定车板交割场所升贴水如下:山东省、河北省、天津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0元/立方米,重庆市100元/立方米。上述交割区域地区升贴水自原木期货上市交易之日起实施。
三、交割手续费
交割手续费收取标准为0.2元/立方米,按照《关于减免交割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通知》(大商所发〔2024〕9号)暂不收取。
四、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手续费
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手续费收取标准为0.2元/立方米,按照《关于减免交割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通知》(大商所发〔2024〕9号)暂不收取。
五、仓储费
仓储费收取标准为0.6元/立方米·天。
六、指定质检机构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江苏苏州港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上述指定质检机构名录与检验费用详见附件1。
七、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车板交割场所
(一)指定交割仓库
浙江物产森华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凯德嘉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隆盛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长兴北新林业有限公司
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新国际木业有限公司
(二)指定车板交割场所
日照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中林青港供应链有限公司
太仓鑫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东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
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炬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上述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车板交割场所自原木期货上市之日起启用,名录详见附件2;指定交割仓库出库费、指定车板交割场所装卸费等费用的最高限价详见附件3。
八、标准仓单注册起始日
2025年4月1日起,交易所开始办理原木期货标准仓单注册业务。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原木期货交割业务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