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Stilbenic Optical Brightening Agent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大陆涉案产品以106.17%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将会导致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以6.19%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2011年4月2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发起反倾销调查。2012年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作出反倾销终裁。2012年5月10日,美国正式对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17年4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7年8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作出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17年11月27日,美国第一次延长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征税期限。2022年10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12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由于美国国内没有利益相关方对此案提交回复意见,美国商务部将撤销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的反倾销措施。2023年1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止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光学增白剂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2024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应美国国内生产商Archroma U.S., Inc.提出的上诉,再次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