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农商行获批筹建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海颜)11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筹建喀什农商行。
批复显示,喀什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未能按期完成筹建工作的,筹建工作小组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该局提交筹建延期报告,筹建延期不得超过1次,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喀什金融监管分局提出开业申请。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