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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4 06:45:50 股吧网页版
多项税收政策优化调整 专家称有利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良

  11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其中,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即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根据新政,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表示,新政将明显降低购房者的购房总成本。以上海为例,若购买一套面积为140平方米,总价为600万元的首套房,调整前契税为600*1.5%=9万。调整后,契税税率为1%,600*1%=6万。直接省下3万元。若购买的是二套房,还是以上述案例房源计算,调整前为600*3%=18万元。调整后税率为1%,600*1%=6万元,可省下12万元。

  卢文曦表示,从政策制定可以看出导向为尽可能覆盖更多的群体,尤其是改善型群体需求。当前改善需求相对旺盛,90平方米已经难以满足基本需求。面积的扩大可以看出政策也在做合理的引导。

  增值税方面,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与我国房地产开发模式相适应,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制度。为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调节作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0年发文明确了各地区预征率下限,其中东部地区为2%,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5%,西部地区为1%。此次调整,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

  对此,有房企首席税务官表示,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之后,预征的土地增值税金额将有所下降,可有效缓解房企的资金压力。

  卢文曦表示,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目标引导下,当前有多渠道、多维度的政策不断释放利好。每一次政策利好市场也会给予积极反馈。政策保持了持续性,房地产市场交易也会保持不错的持续性。

  在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看来,此次新政对于购房者、房企均将产生实质性利好,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缓解房企资金压力,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购房者置业信心,10月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阶段性回稳”,财税政策接连落地有望进一步强化市场的修复节奏,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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