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3 14:18:00 股吧网页版
12万亿化债大幕拉开
来源:经济网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王红茹郑雪| 北京报道

  这是近年来力度最大的化债举措。

  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万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根据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介绍,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同时明确,2029年及以后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上述三项政策协同发力,此番用于化债的组合拳规模达12万亿元。

  2028年前地方需消化隐性债务总额降至2.3万亿元

  近年来,在各地各部门协同努力下,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不断减少。数据显示,2023年末,全国隐性债务余额为14.3万亿元。

  然而,今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需不足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运行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各地隐性债务化解的难度加大。不少地方在法定预算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进行举债,形成隐性债务。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贾康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表示,此次化债行动无疑是一场及时雨,解了地方的燃眉之急,能够使地方政府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同时使受地方隐形债务拖累的银行和企业得到纾困的实惠。

  12万亿元化债组合拳协同发力,未来的效果可期。蓝佛安表示,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为4600亿元,不到原来的六分之一,化债压力大大减轻。

  “有些地方‘三保’困难,于是通过融资平台变相举债,弥补财力不足。此次化债措施的出台,使得地方政府得以在短期内减轻偿债压力,从而有更多的精力和资金投入到经济发展及民生保障中。”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

  “这次化债相关措施,能够实实在在地让企业按时给员工发工资,让地方政府保民生。有些项目原来停下来不干的,能继续开工建设,甚至还可以进一步扩大投资。产业循环了,就业人口增加了,公众收入增加了,消费也就起来了,这就形成了一个正循环。”赵全厚说。

  中泰国际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此次化债举措,首先应解决拖欠企业的账款问题。“通过专项债置换的方式进行化债,难度不高,同时也给企业吃了定心丸。”他说。

  5年可累计节约6000亿元左右利息

  隐性债务出现的原因很多,李迅雷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部分地方政府官员为了完成相关任务指标进行举债。

  “有的地方政府官员为了实现经济发展目标,会‘拼命’举债,这样更容易出政绩。若是未来这些官员由于职务变动离开了,债务却不会被带走。”李迅雷说。

  2015年以来,党中央要求建立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开好“前门”、严堵“后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规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尤其是今年,党中央多次部署强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完善和落实地方一揽子化债方案,创造条件加快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9月2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出增量政策”。

  随着12万亿元一揽子、综合性、靶向准的化债组合拳打出,政策效应将非常明显。蓝佛安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由于法定债务利率大大低于隐性债务利率,置换后将大幅节约地方利息支出。我们估算,5年累计可节约6000亿元左右。”

  我国化债思路发生转变

  “现在的化债举措,就是把政府收上来的钱直接花出去,不总用于给银行还债,这样能够平衡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这是我国化债思路的转变。”赵全厚表示。

  蓝佛安将我国化债工作思路转变归结为4个方面:一是从过去的应急处置向现在的主动化解转变;二是从点状式排雷向整体性除险转变;三是从隐性债、法定债“双轨”管理向全部债务规范透明管理转变;四是从侧重于防风险向防风险、促发展并重转变。

  贾康表示:“此次化债不是对原来化债方式的简单延续,而是一个更高水平地把债务管理和未来长治久安相结合的升级版化债举措,这种‘釜底抽薪’式的化债或将给隐性债务画上句号。”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罗志恒表示,此次化债思路的调整,反映了我国化债从防风险为主转向更好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从“化债中发展”转向“发展中化债”,意味着下阶段将稳增长和发展置于更高的地位,财政政策支持高质量发展的力度以及逆周期调节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