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1月1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首日,各缔约方就《巴黎协定》第六条第四款机制(6.4条)下的碳信用创建标准达成共识,以确保国际碳市场在联合国监督下诚信运作。该条款的通过为全球各国正式开展碳交易奠定了基础,被视为全球碳市场的历史性时刻。
COP29主席穆赫塔尔·巴巴耶夫表示,根据大会通过的“《巴黎协定》第6.4条所建立的机制的规则、方式和程序”提案(FCCC/PA/CMA/2024/L.1),主席国已经注意到《巴黎协定》第6.4条的监督机构通过了上述两个标准,向各缔约方保证第6.4条的工作将继续进行小组讨论。
在2015年《巴黎协定》通过时,第6条被视为全球碳市场机制的基础,允许各国通过碳市场等市场机制,部分实现国内减排目标。其条款6.4意在建立一个由联合国机构监督的国际碳交易市场。
就在一个月前,《巴黎协定》6.4条下负责制定全球碳市场指导方针的监督机构(Supervisory Body)跳过了以往的流程,绕过缔约方大会CMA的审批程序,直接制定并发布了两项与碳清除以及方法学开发和评估有关的关键标准。
这些标准曾在COP28被各国否决——2023年12月12日,COP28最后一天的闭门“加时”谈判持续到深夜,最后各国宣布拒绝通过关于《巴黎协定》第6.2条、6.4条的提案。
全球化智库(CCG)联合创始人兼秘书长苗绿此前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巴黎协定6.4条监督机构直接制定并发布与碳清除标准和方法学要求有关的标准,这确实是推动全球碳市场向前发展的积极举措。这些标准的确定为全球碳市场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基础和规则依据,从这个角度看,增加了COP29上进一步推进全球碳市场建设的可能性。然而,碳市场的建立是一个复杂的议题,涉及各国的利益平衡、减排责任的分配、碳交易的规则制定等多个方面。尽管有了标准方面的进展,但在COP29上要实现全球碳市场仍面临诸多挑战。所以,不能仅仅因为标准的发布就断言COP29一定能实现全球碳市场,但这确实为其创造了一定的有利条件。
苗绿表示,COP28否决相关标准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利益分歧、技术标准和方法学的争议等原因。利益分歧方面,首先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分歧。发达国家希望通过全球碳市场来转移部分减排责任和成本,而发展中国家则担心这会限制其自身的发展空间,并且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来应对减排压力。其次是不同行业之间的利益分歧。一些化石燃料行业及相关利益集团可能会对严格的碳市场规则进行抵制,因为这会影响到他们的经济利益。此外,碳清除技术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其实际的减排效果和环境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一些国家对于将尚不成熟的碳清除技术纳入碳市场标准持谨慎态度,担心这可能会导致虚假的减排量,从而影响碳市场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而且,制定碳市场的方法学需要考虑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如产业结构、能源消耗模式等。在COP28上,各国对于方法学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可能存在不同的看法,导致无法就相关标准达成一致。
中国碳市场经过三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众多,市场运行总体平稳,碳价稳步上升,积累了丰富的市场运行和管理经验。但全球碳市场的标准尚未完全统一,中国碳市场的标准与国际标准在某些方面可能存在差异,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国际标准的对接和协调,以提高中国碳市场在国际上的认可度和兼容性。
在全球化的碳市场中,数据质量和透明度是至关重要的。苗绿建议,中国要进一步提高碳市场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透明度,加强对数据的监测和管理,以增强国际市场对中国碳市场的信任。全球碳市场的发展需要金融创新的支持,同时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中国需要进一步加强碳金融产品的创新,提高碳市场的金融化水平,同时加强对碳市场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理,确保碳市场的稳定运行。
(本报见习记者雷椰、特约记者王梓媛对本文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