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朱峰
上交所官网显示,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龙”)近日重启主板IPO,并更新相关财务资料。公司已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早在2023年6月9日,天富龙主板IPO即获受理,当年7月7日接受问询。公司此前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由于涉及奇信股份财务造假案,天职国际今年8月收到了证监会罚单,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天富龙发行上市审核也遭上交所中止。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注意到,天富龙控制权较为集中,实控人夫妇合计控制公司超九成表决权,部分财务内控不规范。另外,报告期内,天富龙毛利率持续下滑,税收优惠占利润三成。
上交所此前在问询函中,要求天富龙回复的问题多达22个,关于货币资金、关联交易、毛利率、内部控制等问题被监管关注。
▌被质疑后,取消3亿元补流计划
天富龙是一家专业从事差别化涤纶短纤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再生有色涤纶短纤维和差别化复合纤维两大系列产品。再次冲击上市,公司拟募集资金约7.9亿元。
然而,与上一版招股书相比,天富龙此次募资金额从10.9亿元缩水至7.9亿元,减少了28%,唯一一个变化是取消了3亿元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实际上,天富龙并不缺钱。招股书显示,天富龙银行账户上有大额银行存款,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其银行存款余额分别为4.83亿元和5.63亿元,今年上半年银行存款更是高达5.92亿元。
而截至2024年6月底,天富龙资产负债率(合并)仅为13.37%,募投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实在是没有必要。
在首轮问询中,上交所对天富龙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提出质疑。
显然,在上交所的质疑下,为了顺利IPO,天富龙放弃了上市补流的计划。
毛利率持续下滑,税收优惠占利润三成
报告期内(2021年至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天富龙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8.57亿元、25.76亿元、33.36亿元和17.8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5亿元、3.58亿元、4.31亿元和2.25亿元。
其中,公司2022年营收和归母净利润分别下滑9.84%和20.51%,2023年业绩有所改善,营利双增。无论怎样,天富龙业绩不稳定是不争的事实。上交所在问询函中也要求说明报告期内其收入波动的原因。
在业绩波动的同时,天富龙毛利率持续下滑,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26%、18.86%、18.31%和17.42%。
天富龙坦言,如果未来上游原材料成本提高、下游客户严控成本,或者竞争对手通过降低售价等方式争夺市场,而公司未能及时与客户协商确认价格调整事项,将面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期内,天富龙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而增加计入损益的金额分别为4809.86万元、6253.54万元、6570.84万元和4150.28万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分别为6304.30万元、5179.40万元、6133.36万元和3370.10万元。上述两项税收优惠合计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48%、29.34%、27.37%和30.95%。
天富龙表示,若未来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未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将对公司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发生频繁拆借,财务内控不规范引关注
和许多拟IPO企业类似,天富龙也是一家典型的“夫妻店”。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大庆、陈慧夫妇合计持有公司79.30%的股权,与朱兴荣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控制公司14.60%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3.90%。
此外,天富龙实际控制人朱大庆、陈慧之长女陈雪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朱大庆兄长之子朱兴荣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据招股书,天富龙存在部分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包括转贷、不规范使用票据、个人卡收付款、通过员工及高管个人银行账户代发年终奖、资金拆借等行为。
比如,2020年,朱大庆和陈雪存在向子公司上海拓盈拆借款项,金额分别为3400万元和1.3亿元。
2021年,陈雪向子公司上海拓盈借入1000万元后用于个人证券账户银证转账。
2021年,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朱大庆拆入款项10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
2022年,集团范围内合并子公司富威尔与富威尔供热之间发生转贷,金额为988.69万元。
对此,上交所要求天富龙说明报告期各期的资金拆借金额、原因、资金用途和流向,频繁资金拆借的原因及对发行人财务内控有效性的影响;同时,说明前述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存在被处罚的情形或风险,是否满足发行条件。
隐患重重,近年来多次受行政处罚
此外,天富龙近年来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2020年3月23日,公司子公司天富龙科技被仪征市应急管理局罚款23.75万元,处罚事由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未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等。
2020年3月24日,天富龙科技被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罚款2万元,处罚事由为天富龙科技消防控制报警主机存在故障。同日,因1号厂房和2号厂房,3号厂房和4号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被占用,天富龙科技被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罚款3.50万元。
2020年8月4日,天富龙科技被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罚款5万元,处罚事由为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
2023年1月12日,公司子公司香港泰富因没有在指定的期限内递交2021/2022利得税报税表,被香港税务局处以罚款0.30万港元。
审读:刘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