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1 14:56:11 股吧网页版
进一步规范深圳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自媒体运营管理通知发布:严禁直播荐股
来源:证券时报

  记者获悉,深圳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收到深圳证监局发来的通知。通知指出,近期,行业内出现个别机构或个人利用自媒体违规荐股等违规行为,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自媒体运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自媒体运营管理

  各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公司自媒体运营管理。一是全面管控自媒体账号,对于公司认证账号和员工开设的执业账号全部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定期检查和清理离职人员开设账号和未使用的自媒体账号。二是加强合规管理,对于公司管理账号发布内容和直播素材应事先进行合规审核,直播过程中合规应有效监控和干预,严禁直播荐股。三是加强员工行为管理,禁止员工脱离公司管控,通过自媒体等方式私下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出现违规荐股或操纵市场行为。

  二、开展自查自纠

  请各机构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前期我局下发的各项通知、通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自媒体运营管理自查工作,并进行整改。各机构应填报附件“公司员工信息及自媒体账号统计表”,梳理公司认证及员工个人开设的与执业相关的全部自媒体账号并填写公司员工信息,于2024年11月12日下班前向我局报送自查报告、公司员工信息及自媒体账号统计表,报送至指定邮箱。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