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励合因信息违规遭江苏证监局警示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1月11日电根据江苏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无锡万众励合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而受到出具警示函的处罚。该基金在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信息中,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违规行为,具体违反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江苏证监局在公告中指出,该基金应对此次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并要求其加强合规管理,确保未来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此外,公告还说明了如果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的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管措施将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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